2017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通知全文见下图:
本次通知是在此前降税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范围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各类消费品,共涉及187个8位税号,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完整表格在文末附上)。
对于威士忌爱好者和消费者来说,最为重磅的利好消息是:威士忌也赫然在列。而且最惠国税率拦腰减半,从原来的10%降至5%。这说明,进口威士忌在中国将具备5%的降价空间,长期来看能为大家省下不少钱。
作者注:
关于最惠国:中国已于2001年加入WTO,从所有WTO成员国进口的货物都适用最惠国税率,即使少数国家没有加入WTO,如俄罗斯,也都与我国签订了互惠协议,承认对方的最惠国待遇,因此可以说基本上是所有国家进口货物都适用于最惠国税率。 至于协议税率指和部分国家和地区单独签订的特惠税率,比如和台湾签的ECFA。 中国目前和东盟十国,智利,巴基斯坦,新加坡,新西兰,秘鲁以及港,澳,台地区都有特惠税率协议。 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方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方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最惠国税率是:某国的来自于其最惠国的进口产品享受的关税税率。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税率一般不得高于现在或将来来自于第三国同类产品所享受的关税税率。所谓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缔结经济贸易条约协定的一项法律原则,又称无歧视待遇原则,指缔约一方在贸易、航海、关税、公民的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缔约国第一方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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